新華社北京5月16日電(原標題:《婚姻家庭民法典》草案:為“家庭和諧繁榮”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護

新華社記者白洋

俗話說,“家裡萬事興”。 個人婚姻家庭關係的和諧與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密切相關。 從注重“家風”建設到加强權益保護,提請全國人大審議的民法典草案,是我國婚姻家庭立法行程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針對婚姻家庭領域出現的新情况、新問題,《民法典》婚姻家庭系列草案對現行婚姻法的規定進行了修改和完善,順應了時代的需要和人們的期望, 為形成健康和諧的婚姻家庭關係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繼承中的發展與完善

中國的婚姻家庭立法已經走過了70年。 隨著時代的變遷,婚姻家庭立法在繼承方面不斷發展和完善。

1950年,中國第一部婚姻法確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和“男女權利平等”的原則,奠定了中國婚姻家庭立法的基礎; 1980年通過的新《婚姻法》以“感情確已破裂”為離婚條件,進一步明確了“婚姻自由”的概念和內涵; 在2001年婚姻法的大修改中,“禁止家庭暴力”和“離婚救濟制度”的內容加强了對婚姻家庭中弱勢群體的保護,這是“男女權利平等”理念的不斷發展。

民法典編纂開始後,婚姻家庭編纂草案的相關內容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審議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婚姻家庭編擬稿不斷對有關規定進行修改。

專家們指出,草案的幾項修正案深刻反映了立法的進步、問題導向和對民意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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