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經濟下行壓力的不斷加大,居民資產負債率的不斷提高,個人債權債務糾紛激增,由此引發的連鎖反應,使得是否再次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成為一個問題。
立法和司法機關尋求的個人破產替代制度在理論和實踐上的缺陷,使得建立個人破產制度的呼聲越來越高。
近年來,隨著經濟下行壓力的不斷加大,居民資產負債率的不斷提高,個人債權債務糾紛激增,由此引發的連鎖反應,使得是否再次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成為一個問題。
立法和司法機關尋求的個人破產替代制度在理論和實踐上的缺陷,使得建立個人破產制度的呼聲越來越高。
個人破產制度首次立法。
2020年6月2日,深圳市有關部門聯合發佈了《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草案)》。《個人破產條例》中提到,債權人單獨或者合計對債務人持有到期債權50萬元以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
2020年6月2日,深圳市公佈了中國首個地方個人破產條例,溫州法院也公佈了2019年中國首例個人破產案。囙此,在司法實踐中,個人破產制度正逐步走向前臺。個人如何申請破產?這是一個我們比較關注的問題。個人破產的法定條件是什麼?這是否為那些不還債的債務人提供了一個避免償還債務的制度?今天,我們來分享一下個人如何申請個人破產制度。
1明確個人債務清償程式的適用條件
第一類:男人的宅基地,女人不能分割。
如今,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出現了一些婚姻詐騙者,他們抓住農村單身男子的弱點,更容易結婚,甚至想騙取男方的宅基地。如今,農村宅基地的價值越來越高,這些騙子男人的宅基地也不放過。但《婚姻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確規定,無論離婚是哪一方的過錯,婦女都不能分割男方家庭的宅基地。
至於離婚分房的事情,很多人會下意識地認為,婚後取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取得的不動產也應該是夫妻雙方的財產,離婚時應該平分。
但事實上,即使房產是婚後取得的,房款何時支付,資金從何而來,取得房產時是否有其他附加條件,都會對房產的歸屬產生影響。
婚喪嫁娶一直是每個人生活中的重要事件,尤其是在農村地區。結婚是件幸福的事,離婚是每個人都不想遇到的事。但現實中,婚姻不能回避問題,有的人婚前沒有基礎,有的人婚前感情不錯,但婚後,他們在柴米油鹽中慢慢筋疲力盡,不得不走上離婚的道路。
繼承可以看作是中國人的傳統。在過去的朝代,每一代人都會繼承上一代人的一些“東西”,可能是思想、文化和商品。但近年來,物質生活變得越來越嚴重。與金錢相比,房子已經成為人們希望留給下一代的財富。他現在把房子變成了不可或缺的東西。
房地產市場的發展速度導致了房價的大幅上漲,這使得房子成為人們心目中財富的象徵。尤其是對於普通家庭來說,房價直接代表一個人的財富。作者之前讀過一份數據,主要是關於各國百萬富翁人數的統計資料。根據瑞士信貸研究院發佈的《2019年全球財富報告》,中國的百萬富翁(美元)有440萬人。不要覺得數據被誇大了。如果你在一線都市有700萬套房子,似乎很容易就達到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