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媒體已經詳細解釋了這個系統是如何工作的。簡言之,當一個人資不抵債時,他進入法定的破產程式,註銷債務,在監督下過著基本安全的生活。


事實上,在許多已開發國家和地區,這並不是一個新的話題。甚至有人認為“沒有個人破產制度的破產法只是法律的一半”。

的確,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人因為天災人禍、創業失敗、投資損失等問題。從立法的角度看,這是一個人性化的過程,可以給那些無法承受負擔的人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同時可以减少債務糾紛引發的極端或暴力事件。

然而,也有不少人質疑:如何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囙此,在個人破產制度下,有三個問題需要深入思考。


第一,如何避免老賴和“胖子”的詐騙?

當森林很大的時候,有各種各樣的鳥。對老賴來說,他們總是試圖逃避還款義務。對於這樣的人,如何確認自己是否有足够的還款能力?如何防止其轉移資產?如何把他的生命限制在基本的安全範圍內?

有經驗的人知道,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時,申請人需要協助提供債務人的財產資訊。也就是說,現行的個人信用體系未能充分把握個人真實資產,尤其是跨都市資產。

如果債務人為了逃避責任而將財產轉讓給其家人或親屬,如何界定和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住在“親情別墅”,開“親戚豪車”的人並不少見。

還有一種人,叫“打胖子充胖子”,他們平時收入不多,卻喜歡鋪張浪費,放貸鋪張,借錢攀比,過得很開心。走到盡頭,申請個人破產,值得同情嗎?

放弃這些非法貸款,合法債權人的資產就不能被這些人佔有和揮霍。


第二,如何確保“老實人”有重生的機會?

當被列為個人破產時,征信上有污點,融資管道幾乎被切斷,生活消費受到限制,工作受到很大影響。

會不會有人因病破產,因限購和資產清算而無法繼續治療,會不會因為征訊號上“老賴”的公告而失業?困境會越來越深嗎?如果一個科技人才告別事業,只能從事“搬磚”的體力活,會不會很可惜?

那些誠實的人如果創業失敗,可能離成功只有一步之遙。但是,由於個人破產,他們將無法繼續融資,他們的合夥人將遠離他們,排斥他們。以前所有的努力可能都是徒勞的。

囙此,既然目的是給他們多一次重新開始生活的機會,這個制度可能會進一步限制那些真正需要和值得同情的人的重生。


第三,是否會影響融資的順利進行?

因為有個人破產制度,債務人可以逃避一定的債務,但這種做法進一步凸顯了債權人的風險。在這種情況下,為了避免個人破產的風險,很多人在成為債權人時可能會更加謹慎。這樣一來,借錢的難度會更大,資金成本也會相應新增。

對於許多企業家來說,融資是他們最困難的問題之一。尤其是對於那些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銀行在審批其貸款融資時,是否會有更高、更嚴格的門檻?

這也值得考慮。畢竟,他們的融資管道有限,融資暢通是這些“小老闆”產生和發展的動力。

個人破產制度在許多方面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其實施符合經濟發展的趨勢。如果能在正式實施中準確打擊“老賴”,在不影響融資順暢的情况下,幫助正當的“老實人”重生,將是經濟運行中的一個優秀的調節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aki5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