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檔案,為了加快“租者置其屋”項下未售出單元的銷售,計畫於今年第二或第三季度向房屋委員會提交有關銷售安排的建議,以便在年底或明年年初將組織推廣給新類別的買家。
然而,至於所有可供出售的出租組織何時可以出售,房屋運輸局指出,很難估計時間,因為這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要回收的組織數量、折扣、目標買家的反應、社會財產需求的變化、未來公共住房的數量、,為租者置其屋的現有租戶提供額外獎勵和特別搬遷租者置其屋。 在開始出售根據該租者置其屋收回的租賃組織後,當局可以更好地瞭解合格買家的反應,從而更有效地評估成功出售所有租賃組織所需的時間。
檔案還指出,租賃房地產回收單元的銷售涉及額外的工作,包括準備銷售和促銷檔案、定價、法律和財產轉讓事宜; 同時,應檢索1998年至2006年期間售出的39個出租屋的物業記錄、銷售資訊和產權檔案。 囙此,與準備出售居屋或綠色家園相比,出售租賃住房的工作需要更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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