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購房者,買房是老百姓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問題。俗話說,安居樂業。囙此,老百姓買一套滿意的房子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在買房的前期準備工作中,購房者除了準確核算家庭收入、評估自己看重的房子外,還需要知道房子的主人是誰?現在,我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房地產業主是將來房產證上業主的名字,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多人。很多人的房屋產權一般都是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

2015年新婚姻法對財產所有人的定義:

a、無論婚前婚後,如果父母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都將被視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b、婚前購買的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配。

c、對於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升值與配偶無關。

d、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如果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對方應考慮還貸部分的補償。

e、這個男人婚前買了一所房子。婚後,他擅自變賣了房子。如果他的妻子想收回房子,法院不會支持的。

f、夫妻婚後參與購買一方父母共同財產的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屋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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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樂居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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