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率越來越高的今天,離婚已經不是什麼稀罕事了。原因之一是社會的進步和思想的開放使人們對婚姻更加寬容。另一方面,也正是因為開放的心態,人們不再把婚姻當作一件大事。人們很容易就决定結婚和離婚。


雖然婚姻和離婚不再像以前那樣神聖,但公眾對婚姻法的關注仍然更多。畢竟,如果婚姻中有不能磨合的衝突,這是婚姻法的需要。囙此,很多人都在等待婚姻法的修改。

婚姻法修改後,重婚算什麼???

12月23日,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建議删除第四起無效婚姻案件,即偽造、變造、冒用證件騙取婚姻登記。


一些專家、學者和地方政府提出,偽造、變造、冒用結婚證騙取婚姻登記的情况更為複雜。其中,可能存在重婚、未滿結婚年齡等問題,也可能只是違反了婚姻登記的形式要求。婚姻無效並不適用於所有人,婚姻效力可以根據實踐中的具體情況來確定。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研究後建議採納這一意見,删除該條款。


專家學者的考慮不無道理。一些偏遠地區為了早婚,難免會做這樣的事情。然而,原本正常的婚姻因這一規定而無效,對家庭是一個巨大的打擊。删除這一規定可以保護這些人的權益。不過,這一規定的修改引起了線民的強烈不滿。


網友紛紛表示:“為了結婚,離婚率看起來不錯,真是煞費苦心!我能用別人的銀行卡取錢嗎?我能用1000張卡買10000張嗎?所有錯誤的檔案。婚姻還有效嗎?如果你改變了這個,就意味著你再也不會結婚了。現在個人資訊保密+網路技術漏洞=人們看到你不滿意的眼神直接你和一些老光棍“結婚”,你什麼都不知道


有網友說:“這樣,家長能隨意賣女兒嗎?一出戶口本,收了幾十萬訂婚禮物,在城裡打工的女孩就無緣無故成了別人的妻子,婚姻仍然有效。”


雖然專家學者有自己的考慮,但網友的觀點不無道理。删除這一規定確實會造成許多不良後果。比如,正如網友所言,假證簽發的結婚證能成立,人民群眾的權益如何保障?如果有一天我丟了身份證,我可能就結婚了。我們該怎麼辦?


通過法律手段?但婚姻法並沒有規定,利用結婚證騙取結婚照是違法犯罪行為。沒有地方可以大聲疾呼不公。可見,這一條例的修改,不僅解决了這個問題,而且新增了不少麻煩。

離婚財產應該這樣分割

此外,新婚姻法還出臺了其他規定。比如婚姻中的財產分割就提出了更具體的規定。丈夫父母死亡時,繼承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無論離婚時是誰的錯,父親父母的遺產都屬於男方。


男方因工傷取得的補償收入,也屬於男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需要平分;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屋、汽車,離婚時也歸男方所有;他家的宅基地在離婚時歸男方所有。


這些新規定似乎保護了人的權利,但法律是公平的。這種規定也適用於婦女。男人無權分享屬於女人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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