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樂視控股集團創始人賈躍亭發表題為《努力創業,重新開始生活,致歉、感恩、承諾》的公開信,宣佈其在美國申請的個人破產重整終於完成,重整計畫正式生效。個人破產制度再次引起公眾的關注。個人破產意味著什麼?哪些小組可能會有所幫助?如何申請?記者進行了採訪。

個人破產主要涉及有擔保債務

今年3月,山東中誠青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魏金輝和山東中誠青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姚莉共同撰寫了一篇題為《個人破產制度即將出臺》的文章。回顧三年來團隊破產工作的經驗,發現企業破產制度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個人破產制度的適時推進是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里程碑。

“個人破產制度對個人非常有意義。與企業破產一樣,債務可以通過破產來消除。囙此,對破產個人將有許多限制,例如不要花費太多,必須在一段時間內申報其財產狀況。”3月3日上午,魏金輝在接受《新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至於具體査詢幾年來的財務狀況,還需等個人破產法頒佈後才有具體規定。

魏金輝說,個人破產制度通常針對個人債務,其中很多是擔保債務。”金融機構向企業發放貸款時,通常要求其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作為擔保人。擔保金額比較大,從幾百萬元到上千萬元不等。如果企業不還債,金融機構就會找擔保人來追債,擔保人一起成為債務人,這對個人來說是一筆沉重的債務。”個人破產制度能起到更好的效果,讓破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繼續生存下去。

在魏金輝團隊接觸的案件中,有些擔保人總是承擔這些債務,有些人的養老金也由法院強制執行以償還債務。資料顯示,某家電股份有限公司的擔保人為法定代表人及配偶,有擔保債權1100餘萬元;某辣椒食品有限公司的擔保人為財務總監和職工,有擔保債權2200餘萬元。

“如果有個人破產制度,大部分債務可能會被切斷,個人的合法權益可以得到保護。”魏金輝說,很多人一輩子都在承受壓力。它可能不是實際債務,而是擔保形成的債務。整個破產法學界都在思考這個問題,對個人破產應該有相應的制度規定。

山東博漢源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曉娟主要從事公司破產。她還注意到,一些企業家因經營活動而蒙受損失,個人連帶債務可能高達幾百萬元,無法償還。”如果實行個人破產制度,先申報個人財產,然後收回個人債權。通過法院程式,指定管理人,參照企業破產法的程式,集中清理債權債務,約定若干年的還款期。在還款期內還清債務的能力;如果沒有,則减少債務。”郭曉娟說,個人破產在西方是一種非常成熟的機制。

“中國也在嘗試建立這樣的制度,尤其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對企業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如果企業破產,人身擔保的保障就無法避免。因為企業經營,法人代表或大股東被拉進來,這對個人來說是一個沉重的負擔。”郭曉娟說,如果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在企業破產的情况下,讓他們免除企業家的連帶擔保責任,將是一種更為公平合理的管道。

 

個人破產制度並不意味著一個人可以負債

在郭曉娟的印象中,1996年,香港藝術家鐘鎮濤夫婦借1.5億港元購買豪宅。當時,香港樓市仍處於鼎盛時期。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時,鐘鎮濤夫婦購買的房地產大幅貶值,貸款本息滾滾至2.5億港元。2002年10月,法院判決鐘鎮濤破產。根據當時香港《破產條例》的有關規定,鐘鎮濤在破產期間所賺取的收入,應移交香港破產管理署。在破產管理署根據其生活需要提供生活援助後,其收入的其餘部分用於償還債務。

但是,個人破產制度並不意味著不能隨意還債,“前提是個人不還錢,但不是惡意逃廢債務的案件”,誠實學者認為,個人破產是個人破產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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